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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教育厅文件
青教基〔2006〕20号 签发人:杨全玮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州教育局,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师〔2005〕5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实施方 案》(青教基〔2006〕4号),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规划,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现将《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便于项目统一管理、统一使用远程教育项目设
备,与已经实施的各类远程教育项目师资培训相衔接,充分发挥项目设备效益,我厅调整了“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组 长:杨全玮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段宏伟 省教育厅师范处处长
赵邦忠 省电化教育馆馆长
成 员:王录伟 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
李鸿昌 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雅拉毛 省教育厅民教处处长
鲍永春 省教育厅师范处副处长
李亚岭 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主任
李增元 省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
杨 忠 青海省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张宏山 省教育厅师范处助理调研员
省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青海省电化教育馆,具体负责计划的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赵邦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忠、鲍永春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加强对本地区计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今年实施计划的试点地区要按照附件的要求,完成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培训方案、申报培训基地、落实培训人员、征订培训教材等工作,并与课程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附件:
1.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细则
2.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条件与要求》 (下载)
3.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申报表(略)
4.教育技术培训教程(教学人员•初级)征订单(略)
青海省教育厅
二〇〇六年四月六日
青海省电化教育馆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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