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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海东地区、各州教育局:
鉴于电教系统在推进我国教育信息化、现代化建设中所做出的贡献,为激励全国电教战线广大电化教育工作者更好地为推进我国教育信息化服务,更加努力地为实现教育现代化而奋斗,按照《关于在全国电教系统评选电教先进单位和电教优秀工作者的通知》(教电馆﹝2008﹞63号)精神,经教育部批准,中央电化教育馆决定在纪念邓小平同志倡导发展电化教育三十周年期间,对各级电教馆和各级各类学校电教机构的先进单位、优秀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我省评选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电教先进单位原则上在各级各类电教机构中产生。
电教优秀工作者原则上在各级电教中心(馆)中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学校的专职电教人员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电教先进单位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中做出显著成绩。
2.有热爱教育技术事业、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稳定的教育技术队伍,教师、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运用教育技术手段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
3.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和方法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在资源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工作、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全国电教优秀工作者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
2.潜心钻研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在教学、管理和技术工作实践中努力探索,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技术能力,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方面成绩显著,受到师生普遍好评。
3.在普及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中,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广泛深入应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推荐名额
此次评选活动设立电教先进单位和电教优秀工作者两类奖项。分配我省名额为:电教先进单位3个,电教优秀工作者8名。各州、地、市推荐名额见附件1。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领导小组根据各地的推荐材料和对其近年工作的考察、考核情况确定上报推荐名单。
四、评选办法和申报程序
由州(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中央电化教育馆审定、批准。基层评选推荐工作必须自下而上,民主评选,禁止弄虚作假。
各地评选工作由州(地、市)教育局审核并将结果报到省电教馆,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领导小组评审、省教育厅研究批准后上报。
五、评选工作要求
1.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填写推荐表(参见附表2、3)并附先进事迹文字材料(电教先进单位1500字左右,电教优秀工作者1200字左右),所报材料均要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word电子文档。
2.报送时间:截至2008年10月10日
3.报送地址:青海省电化教育馆
联 系 人:吕军莉
联系电话(传真):(0971)6303362
电子信箱:junli1225@163.com
通信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7号
邮政编码:810008
附表:
1.全国电教先进单位和电教优秀工作者青海省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国电教先进单位推荐表
3. 全国电教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青海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领导小组
二○○八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