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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海东地区、各州教育局:
2007年,我省首次组织部分地区参加了全国第四届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地校园电视的管理水平和节目制作水平,提升和改进校园电视系统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利用校园电视系统在音视频资源的优势,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领导小组、省电化教育学会决定举办青海省第一届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活动,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举办的全国第五届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请各地根据评选条件及选题要求,积极组织有关学校进行拍摄和制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有摄制条件的中小学校、县级教育电视台均可参加。参赛节目可聘请县级以上专业电视台协助拍摄制作。
二、评选内容
本次活动分专题类、新闻类、教学类和其他类节目。专题类节目设定选题为《我的家乡》、《我与奥运》。评审标准见附件1。
三、参评要求
参评的作品请于2008年5月30日前报送省电教学会,由省电教学会按评比要求组织评选。参评作品一律刻成DVD光盘,为确保信号质量,每张光盘只准刻录一个节目,并将节目标准、长度、类别、录制单位等逐项填写后,附在光盘上(与申请表一致),并附500字以内的节目创作说明。
四、奖项设置及参评费用
本次活动设一、二等奖及优秀奖。节目评选费100元/部。
五、其他事项
为了保证节目制作质量,
2008年3月28日上午九时组织制作单位负责人在省电化教育馆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观摩2007年中国教育电视协会评选的中小学校园电视优秀作品,并介绍制作要求和评选标准,请务必参加。
六、联系方式:
参评作品请寄或送至青海省电化教育馆。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7号 邮编:810008
联系人:蒋永忠
联系电话:(0971)6306053 (办) 手机:13897462683
附件:
1.青海省第一届中小学校园电视和优秀节目评奖活动评分标准
(下载)
2.青海省第一届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节目申报表
(下载)
青海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领导小组 青海省电化教育学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