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北州、海西州教育局,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将在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海北州和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展开。为推动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国项目办公室(中央电教馆)决定使用新研发的培训平台,为我省举办项目管理人员与主讲教师培训班。为做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和任务
按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海北州和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等地区项目管理人员与主讲教师通过集中学习、网上学习和专家在线指导等方式完成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以领悟标准、掌握大纲、吃透教材,掌握培训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培训质量监测与过程性评价方法,使参加培训的管理人员和主讲教师具备承担所在培训基地开展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能力,胜任教师培训的教学管理、主讲和辅导工作。
二、培训对象及要求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
为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海北州和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等地区首批通过认证的18个培训基地各培训主讲教师3名,管理人员1名,共计72名。各地可选派具备一定教学水平并经过培训后能够胜任培训平台管理和主讲教师任务的教师参加培训。其中,已参加过首批“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骨干培训者省级培训的教师不少于1/2。
(二)选派教师基本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2.必须是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熟悉中小学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
3.能够承担州(地、市)、县(市)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的管理或主讲任务;
三、培训时间与方式
培训时间为5月5日—6月5日。采取集中面授、网上自学和专家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保证培训质量。
1.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共两天,由中央电教馆组织专家授课。分别于5月5日和6月5日进行。
集中培训在青海省电化教育馆进行。集中培训人员必须于5月4日、6月4日下午在省电教馆报到。
2.网上自学。网上学习共4周(5月7日—6月3日,不含双休日)。学员在当地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管理平台”(http://www.teta.com.cn),每天上网学习2小时,由中央电教馆组织专家在线指导,使用北京大学课程资源,完成40课时的网上学习任务。
3.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由中央电教馆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其它事项
1.省项目领导小组承担集中面授学员培训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集中面授的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请于5月1日前(附件1、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青海省电化教育馆。
3.请学员自带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技术培训教程》(教学人员•初级)教材参加集中面授。
联 系 人:李建林
联系电话:(0971)6308672
传真:(0971)6303362
电子信箱:djgljl@sina.com
附件:
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培训管理人员报名表、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培训主讲教师报名表(下载)
青海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